“施之以爱,导之以行”,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研究生院根据国家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经过深入调研、反复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准则》进入优化完善阶段。11月3日,研究生院分别组织召开导师、研究生两场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来自全校20个院系18名导师代表、19名研究生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杨立华主持。
征求导师意见座谈会
杨立华传达国家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说明北京大学制定《准则》的意义和原则,指出北大是以更高标准、更明要求、更易操作、更能认同为目标制定《准则》的相关规定。他希望通过座谈会面对面的交流,进一步听取导师和研究生的意见建议,以完善《准则》的具体规定。
学位办公室主任黄俊平介绍了《准则》的形成过程及前期意见征询情况。本着充分尊重导师,全力依靠导师,积极服务导师的工作原则,研究生院向全校各院系、各学位分会以及师生进行了意见征询,共收到280多条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读、梳理和吸纳。会上重点就修改部分进行了详细说明。
征求研究生意见座谈会
座谈会上,师生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坚持清廉从教原则、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方面,聚焦导师指导行为边界、可操作性以及落实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大家认为,《准则》在强化细化正面引导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失范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导师指导行为、保护师生权益、构建和谐的导学关系,落实“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接下来,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完善《准则》,创新管理模式,为建设一流的导师队伍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和管理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