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设立未来领军人才赴俄乌白留学支持计划。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未来领军人才赴俄乌白留学支持计划的遴选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协同国际交流处共同负责新项目申报的校内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
1. 遴选对象: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 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4. 选派专业: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二、遴选条件及流程
1. 申报人员须符合《关于启动2022年未来领军人才赴俄乌白留学支持计划的遴选通知》要求的各项条件。
2. 申请者请按照《遴选通知》的要求,及时登录留基委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申请人须按照《未来领军人才赴俄乌白留学支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将所有材料于2022年1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至向各学院。
3. 各学院在审核申请者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本学院所有申请者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后,推荐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
4. 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际交流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2022年3月底公布。
三、注意事项
1.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 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处卢老师(电话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电话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