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北京在职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200。

  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275人。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和实际生源状况等因素有所调整。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素有“中国公共管理人才摇篮”之称,在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第一批获得公共管理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在多轮学科评估中获评第一或A+,并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是全国规模最大、质量最优、可选专业方向最多、最具影响力的MPA培养基地之一,是首批全国干部培训高校基地,也是全国首批干部教育学二级学科试点高校。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成为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MPA研究生试点院校之一,在2006年全国首批MPA试点院校教育评估中25项指标全优(获此殊荣的仅有两所大学),是2010年全国七家MP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当时全国共146家培养单位),并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荣获A+优异成绩。202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再次获得全球公共管理院校联盟(NASPAA)最高级的七年免检认证。

  为了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发展的新形势,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项目在原有设置的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政策、财政与税收管理、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社会保障、城乡发展与空间治理、政府运行保障管理等11个教学培养方向的基础上,拟增设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智慧公共治理、全球治理三个方向,为学生入学后的培养提供丰富的选择。

  中国人民大学于2007年在全国率先独家试点招收培养(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2009年开始招收在职双证MPA研究生,目前已累计招收双证MPA研究生3503人,其中2219人顺利毕业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利用各种资源,大力推进双证MPA研究生的国际交流活动,已有数十名研究生参与了学院的中短期国际交流计划,前往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挪威、瑞士等国家知名高校学习、深造和交流。

 

二、考试形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中国人民大学自行组织。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人民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第5项条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同等学力者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所报考专业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管理学类、经济学)或三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管理学类、经济学)。

  6.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选择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并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有关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项目选择如下图所示。

考试方式 报考院系 报考专业 研究方向 报考类别
统考 (129)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 (1252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01北京在职学习 定向就业

  特别注意:中国人民大学MPA不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只可选择“定向就业”,如因选择错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中国人民大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时请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方向,均备注“仅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字样予以提示,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选择报考专用方向。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除“强军计划”外,中国人民大学不接收在职军官(含警官)攻读硕士研究生。

  (9)中国人民大学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中国人民大学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国人民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中国人民大学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中国人民大学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前应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提前10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请注意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在参加复试时备用。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对初试所使用的文具,《准考证》上会做出具体规定,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说明。

  5.初试科目:

  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满分200分)

  英语(二)(科目代码:204)(满分100分)

  6.初试成绩查询: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7.中国人民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差额的比例,以及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由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2.复试信息发布:中国人民大学将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初试成绩总体分布等情况,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于2025年3月登录“人大研招网”查询复试基本要求,同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具体办法,按要求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阅复试通知或登录学院网站查看。

  4.复试内容:复试将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的考核。

  (1)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课笔试

  (2)英语笔试

  (3)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面试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中国人民大学不予复试、录取。

  (1)《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5)同等学力者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所报考专业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管理学类、经济学)或三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管理学类、经济学)。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必要时,中国人民大学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一)拟录取

  1.综合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中国人民大学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中国人民大学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将于2025年7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中国人民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人大研招网”。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学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和住宿情况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 学习形式 住宿情况
01北京在职学习 非全日制 2.5年 周末或集中学习 学校不提供学生宿舍。学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户口、档案留在定向单位。

  未尽事宜参见学校招生简章。

 

、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中国人民大学签订2025年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非全日制51400元/学年。

 

十、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规章制度”下“培养制度”专栏查阅相关介绍和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信息公示

  中国人民大学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阶段,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及时发布信息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一)报考纪律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试纪律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中国人民大学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中国人民大学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一)中国人民大学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入学报到时,中国人民大学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若教育部在202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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