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已停用
为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目标的实施,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人才,经北京市学位办登记备案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批准,经广大学员的要求,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于2017年举办音乐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研究方向)在职在职课程培训班。
天下英才,汇聚人大,本班除了为广大音乐工作者、爱好者提供一个学历提升的机会,亦将为有多年丰富经验积累的各类音乐相关人士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合作、激活思想、开拓创新的人际关系平台。
一、培养方向与培养目标
为中国乃至国际的舞蹈教育与表演领域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具有一定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实战能力的高级研究型、应用型音乐人才。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既有音乐学的理论,又有艺术学作为舞蹈教育、表演的基础,既有研究方法又有成功案例。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根据舞蹈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实施课堂教学与自学。其它为辅助性课程。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 | 基础课程版块、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视听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 |
第二类 | 专业必修课程版块、艺术发展史、艺术哲学、现代主义思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民族音乐 |
第三类 | 研究方法课版块、社会科学研究方法、音乐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中外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比较研究、民族舞研究 |
第四类 | 应用学习版块、世界舞蹈艺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史、舞蹈表演、舞蹈经典作品实践、芭蕾舞创作、现代舞创作、古典舞创作 、大型节目的策划与实施 |
第五类 | 公共讲座板块、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应对、在全球化和新媒体时期音乐舞蹈的现状及其应对、当代音乐舞蹈教育的新理念及其影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之文艺院团改制、文艺院团的经营管理与发展 |
第六类 | 精典案例分析与鉴赏版块、中外舞蹈经典案例、舞蹈与文化修养赏析、舞蹈表演艺术鉴赏 |
第七类 | 名家讲坛 |
说明:第四类或第五类可根据热点适度调整。
三、授课师资
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师资力量授课,授课教师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学术翘楚及国家级文艺院团精英及社会文化艺术名人等组成师资队伍。
四、招生对象
1、从事音乐舞蹈教育、表演的相关人士;
2、科研院所从事音乐舞蹈教育、表演的研究人士;
3、大专院校从事音乐舞蹈教育、表演教育的相关人士;
4、各文艺院团相关专业人士;
5、有志于提高音乐舞蹈教育、表演艺术水平相关人士。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定期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专题讲座根据课时合理设计安排。专业课一对一实施教学。
六、报名、开学时间及上课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上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
七、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受教育背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大学本科毕业;
(2) 大学专科毕业(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并经专家推荐者)。
八、录取工作
1、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先报名,先审核,先录取。
2、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在职在职课程培训班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录取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习管理
学员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注册,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在职课程培训班培养管理办公室实施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并由班主任负责组建学生班委会协同工作。
十、研究生在职课程证书与学位申请
学员学习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结业证书,国家认可具有研究生在职课程。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艺术学学位。申请相关证书的同学参加国家统考的考试时,只需考试英语一科,文科综合课免考。
十一、学习费用
1、学 费:32000元/两年 (含听课费、学杂费、证书费);
2、资料费:按工本费实收;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4、学员如申请学位,申请费及相关考试、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项费用均按国家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开学时间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上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5、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A4);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
(3)8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蓝底);
(4)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5)本人近期白底电子版免冠证件照,
十三、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亦可系统组织报名。
说明:邮寄资料时不必邮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但在入学报到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供复核。
十四、录取工作
1、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先报名,先审核,先录取。
2、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十五、学习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实施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并由班主任负责组建学生班委会协同管理。
十六、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结业证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艺术学学位。
十七、交费方式
银行汇款:将培训费汇至中国人民大学统一账户。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备 注: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培训费。
提 示:请在汇款单上特别注明“XX学专业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