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4月,学院前身可以追溯到1951年建校之初,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的教学单位之一。1981年学校恢复重建,成立政治系,设政治本科专业,1990年起设法学本科专业。先后更名为政法系、法律系,曾设有法学、知识产权、政治学与行政学、律师与公证学等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3人,专业教师52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7人,有31名硕士生导师,其中博士学位占67%;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为国家民委首届突出贡献专家。长期聘请校外兼职教师50余人。全日制在院学生13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00余人。

  学院现有法学和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拥有民族法学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具体包括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族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等专业。法学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法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院设有法理法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8个教研室和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中心;民族法制研究中心为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为湖北省民宗委研究基地;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基地;建有民族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术团队、民商法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理论法学教学团队;建有金融法、公司法、刑事法、知识产权法、财税法、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法学实践教学等研究中心。学院建有资料室,藏书(刊)3万多册(本)。

  学院重视对学生实践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建有能容纳200多人的模拟法庭;与黄冈市政府签订了大学生实践实习合作协议,并在黄冈多个县市区建有综合性的大学生实践实习基地;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恩施州公安局、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司法局以及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等二十余个单位建立有稳固的实习实践基地,通过模拟审判等实训活动,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竞争力。

  学科建设上重视主干学科,突出民族特色,关注本土资源和现实热点问题,学科建设具有较强的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近年来,我院教师在CSSCI等期刊发表论文约140余篇;出版专(编)著33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8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主持教育部课题、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司法部课题、国家民委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及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等省部级项目32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5项。

  学院注重对外学术交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部分教师担任了全国和省级专业学术团体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与日本、德国、韩国、美国等地的大学及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互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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