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50年学校成立的艺术系,是山东省建立最早的艺术学科。1993年成立音乐系,2003年成立音乐学院。经过六十余年几代音乐人的共同努力,学院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长足的发展。1996年获批山东省首个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批山东省首个舞蹈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山东省首批音乐与舞蹈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学院现在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在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分析、音乐与舞蹈教育等方向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并招收艺术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专业优势突出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硕士一级学科在参评的全国69所高校中名列第14位,被评为“B”类,居山东省首位;在全国首轮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校艺术硕士(音乐领域)被评为“C”类,并列师范院校第4位;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被评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公布的2016-2017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全国开设该类专业的407所高校中名列第12位,被评为5星级专业,居山东省首位;音乐学专业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舞蹈学专业被评为校级特色专业。
师资队伍素质精良现有教职员工80人,其中40%具有高级职称,91.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40岁以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7.5%。其中,1名教师被评 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教师被评为山东省省级教学名师,1名教师入选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教师入选首批“国培计划”专家库,2名教师被评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指导教师、2名教师被学校列为“东岳学者”支持计划、“音乐与舞蹈专业创新团队”获批学校文化创新与社会服务团队。半数以上教师曾在全国、全省各类大赛中获奖或担任评委,具有丰富的教学与指导经验。
教学科研成果丰硕2012年至今,学院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立项40余项,科研经费达400万元,其中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在 CSSCI 来源期刊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学院教师在音乐领域顶级期刊《音乐研究》发表学术论文17篇;先后获得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山东省基础教育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一等奖等在内的省(部)级奖励32项,已成为山东省音乐与舞蹈学理论研究的重镇。
创作表演水平精湛2012年以来,学院师生先后7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受国家汉办委托先后7次赴美国等国家进行孔子学院巡演,2次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中国民歌大会”,2次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连续7年承担教育部等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巡演任务。学院师生还参加了G20峰会文艺演出、建军90周年“心连心”慰问演出以及山东省历次重大演出。目前学院舞蹈学专业师生正在北京参加建国70周年文艺演出,排演的歌剧《党的女儿》先后多次在省内巡演,荣获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山东省首届文化创新奖,与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共同创编的舞剧《兰》获得山东省优秀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山东民歌项目入选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教书育人质量过硬学院已培养毕业生四千余人,培养出一大批优秀教师、知名学者和艺术精英。近年来,师生先后在国内外音乐舞蹈顶级赛事中获奖10余项,先后7次代表山东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并屡获大奖,连续7届蝉联山东省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团体一等奖第一名。学院注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师生先后荣获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铜奖1项,“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1项,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