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树立正确评价导向,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现结合《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将校长奖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科研成果原件、在读期间获奖情况、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专业实践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根据《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名额分配表》确定推荐人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评审,若存在“特别优秀或突出贡献的研究生,需突破现有分配推荐人数”的特殊情况,请务必于10月29日12:00前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2.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请培养单位通知推荐人选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00至2021年11月10日16:30。
3.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自行组织评审。
4.11月9-10日8:30-11:30&14:00-17:00,各培养单位汇总下列材料(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301房间)。
(1)《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
(2)2021年10月31日前正式公开发表的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和代表性奖项(最多5项)原件及复印件
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①成果全文;②图书馆检索证明,或培养单位提供成果正式公开发表的证明,研究生导师和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签字,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公章。
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若上一学年无课程则可提供无课证明)。
每名推荐人的申请材料须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将《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材料封面》贴于档案袋表面。
(4)《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