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山东财经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区间:

  2021——022学年秋季学期,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数为16周(新生15周)。包含出题、监考、阅卷等工作量在内;随堂考试第16周,集中考试第17周。

  二、统计内容:

  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

  (MBA、MPA、MPACC(非全日制)、MEM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计入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工作量的考核,但是可用于教师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量的认定)

  三、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的计算

  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需按照学校政研[2015]3号《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计算。

  1.课程教学授课工作量标准课时的计算

  (1)课程教学标准课时按如下公式计算:

  课程教学标准课时=周学时*上课周数*(学生类型系数+学生数量系数+课程性质系数)*调整系数

  其中:

  学生类型系数:硕士生为1.5,博士生为2;

  学生数量系数:50人以下(含50人)为0,51-90人(含90人)为0.1,90人以上(不含90人)为0.2;

  上课人数低于3人(含3人),调整系数为0.8;上课人数超过3人,调整系数为1。

  2.其他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的计算

  协助任课老师监考研究生公共课程(英语、政治等研究生院开设的课程)的教师,期末监考每监考一场次计为2标准课时。任课教师监考已计算在课程教学授课工作量之内,不再单独计算。

  四、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本学期教学工作量=课程教学授课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监考工作量)

  五、具体安排:

  1.教职工由学校主页进入个人服务门户,通过个人服务门户中的研究生管理导航进入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工作量确认具体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

  2.学院秘书端对教职工提交的工作量调整申请进行审核,对监考等其他工作进行确认,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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