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关于申报2018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8〕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 为我校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申报成果 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学艺术、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1、文学艺术类:适用于艺术硕士、翻译硕士, 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设计作品、翻译作品等。

  2、应用设计类:适用于工程硕士,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3、案例报告类:适用于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四)成果载体 文艺作品类可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可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五)支撑材料 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研究生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一式一份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择优推荐申报成果报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参评成果。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推荐成果的《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与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科(行政楼210室)。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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