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拓展研究生的视野、夯实学术基础、提升学术实践能力,学校支持各单位开设面向全校在读研究生自主选修的公共选修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来源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来源包括以下两种:
1.已在不同学科专业中开设的专业课程。鼓励支持向其他专业适当开放一定的公共选修名额。这类课程无须单独申报,任课教师向院系教学秘书告知开放名额和要求,由教学秘书排课时在系统中设置课程“参与公选”。
2.专为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也即本通知请各院系申报提交的课程。
二、课程分类
1.学术素养类:培养研究生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素养,拓展其学术视野,鼓励开设的课程包括科学哲学、自然科学史、人文科学史、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政策科学研究、社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等。
2.学术实践类:提高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实践能力,鼓励开设的课程包括学术规范、学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学术会议准备、科研项目申报、文献获取与管理、学术演讲、研究软件应用、调研报告、大数据分析等,有些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分别开设中、英文班。
3.职业素养类:帮助研究生做好职业规划、顺利走向职场,鼓励开设的课程包括职业生涯规划、求职简历、求职面试、职业形象、国际组织实习与任职、教学实践、商务活动知识、公务员素养、媒体人素养等。
4.社会素养类:提高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鼓励开设的课程包括跨文化与全球胜任力、法制思维与能力、公民道德修养、情商训练、公众演讲等。
三、申报要求
1.课程信息:课程学分可以为1学分,也可以为2学分,可根据需要灵活开设;课程可用汉语或英语开设,适合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参与。
2.课程时间:开课时间建议安排在晚上,以便于更多研究生受益。对于晚间课程,可以安排每周3学时,1学分课程教学6周(含考试周),2学分课程教学12周(含考试周)。
3.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至2021年11月26日(第12教学周)。
4.其他要求: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课程内容时,请确保内容准确详实,文字规范。
四、开课流程
1.开课管理:院系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与质量保障工作。申请人(包括研究机构、教辅直属机构人员等)的开课管理工作由申请人归属学位点所在院系负责。
2.开课流程:
(1)申请人根据本通知中的课程分类进行课程准备(课程材料格式可以参考附件2、附件3)。
(2)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更新课程大纲及教师简介后,申请开课。
(3)院系按照课程管理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
(4)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复核。
(5)院系进行排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