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陕师党发〔2021〕63号),为保证我校研究生课程教材质量,现开展我校研究生教材选用工作。
一、教材选用的范围
本次教材选用涉及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教材,包括研究生课程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二、教材选用要求
1.研究生教材选用实行凡选必审制度。未经审核通过的教材,一律不得用于课程教学,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所有课程原则上必须指定配套教材,且优先选用近五年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国家和省部级精品教材、规划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各课程选用的教材须具有正确的思想意识形态和高水平的编写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选用教材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 体现正确的科学思想与科学思维方法, 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5.每门研究生课程一般应指定一本主教材和若干参考资料, 主教材应满足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6.研究生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的连续性,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或其他原因随意更换教材。
7.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得开课,各培养单位不审核无教学大纲的课程教材。
三、教材选用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教材选用的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材选用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教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核工作。
2.根据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开课教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表》,并将课程所用教材样书和教学材料(如讲义、PPT等)提交各培养单位教材工作小组。
(1)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请在相应列标注清楚,并填写当前最新版本“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相关信息。
(2)选用境外教材的课程,请在相应列标注清楚,包括境外原版教材、境内影印教材及翻译教材。
(3)首次开课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至少需要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供前3章的授课讲义以供审核,第二次开课时需提供全部章节的授课讲义以供审核。
3.各培养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对所有教材(包括讲义、PPT等)进行审核,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评审表》。
四、其他要求
1.凡通过审核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教材的,由开课教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培养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各培养单位要做好教材选用及审核资料的存档工作,对选用的所有教材至少保留一套样书和教学材料以供学校及上级部门开展教材工作时抽查,同时做好教材审核的原始材料存档工作。
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选用教材进行抽查。对于抽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教材,学校将追究相关培养单位管理责任。
4.各培养单位要向全体师生做好教材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杜绝使用盗版盗印或没有知识产权的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材料提交
7月5日前提交审核通过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评审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c6@snnu.edu.cn。
联系人:乔瑞 电话:85310101。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