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汕头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含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含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

  汕头大学2024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欢迎广大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踊跃报考。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24年将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教育、艺术、法律、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卫生、护理、临床医学、药学等专业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新闻与传播、公共卫生共6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网上报名要求:

  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⑤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考资格审查阶段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学院核验。

  ⑥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填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医学院各专业考生报考时请备注意向报考导师。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安排请留意报考点通知。

  ②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④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⑤ 经审核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⑥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四、初试、复试及体检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初试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

  4.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一般在3月份开始。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备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6.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体检工作根据我校通知,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8.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五、录取

  1.我校按照2024年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学费学制

  学制:2年

  学费:25000元/年

上一篇:汕头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创新与创业管理(产教融合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教学(思政)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