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相关规定,2018年6月26日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经过公示后,如无异议,可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本次学位证书和在学档案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 本人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
2. 他人代领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代领委托书;
(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证书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
注:相关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办理。
二、时间安排
1. 领取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11:30;
2. 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中央校区校部304室)。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7月18日
上一篇: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的通知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