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重庆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学校《关于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际,现将2022级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坚持“正常教学,保质保量”原则,按原定课程安排计划、教学内容,统筹谋划,组织线上教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二、教学安排
1.做好排课前准备。各培养单位应运用钉钉群、qq群等沟通渠道,将相关培养方案发送给每位2022级研究生。研究生应熟悉本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要求,了解课程设置,做好学习计划。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所有2022级研究生预报到、预注册;通过在线双选等方式确定研究生的导师,督促导师与研究生建立交流渠道、保持有效沟通。
2.精准完成系统排课。各培养单位于9月13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所开课程排课工作,系统排课教室应为后期恢复线下教学的实际上课教室,系统排课时间应为后期恢复线下教学的实际授课时间。
3.完成全体研究生选课。各培养单位应将排课信息发给研究生查阅。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选课;未能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或未能成功在系统内完成选课的研究生,可联系培养单位以登记等形式暂时完成选课,待后续再登陆系统完成选课。培养单位完善每门课程选课名单后,在开课前转交任课教师。
4.确定授课平台。为方便研究生学习,每个培养单位原则上在钉钉、腾讯会议、QQ等平台中确定1个授课平台。
5.明确教学时间。9月13日起逐步开始线上行课,上课时间与系统排课时间保持一致。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训暂缓、延期或调整为线上进行。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线上教学顺利开展。各培养单位根据组建由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任课教师组成的本单位研究生在线教学工作组,落实“责任到人、协同配合、维护秩序、保证质量”的总体要求,协同做好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培养单位主管领导为教学工作职责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课程教学方案的制订和教学组织实施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学校反馈落实情况;教学秘书配合分管领导拟订教学实施方案,负责学生有关教学问题咨询解答;辅导员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将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名学生,及时做好学生工作;导师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关心研究生学习,指导研究生完成选课、督促研究认真听课;任课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做好线上教学准备,通过培养单位规定平台开展线上教学与指导、布置学习任务、组织讨论、辅导答疑、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保障线上教学质量。
2.做好各类应急保障,维持线上教学有序进行。各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线下排课安排的时间如期开课,原则上不调停课。如需调整,应在与学生沟通的基础上,经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执行,同时任课教师需要将调整后的上课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个学生。研究生院积极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联系,全力确保学校在线教学网络畅通、环境良好、平稳有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在线学习、考试所需场地、软硬件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保障研究生在线教学正常开展。研究生院与各培养单位协同做好紧急情况应急处理工作。
3.加强两级督导检查,保障线上教学质量。研究生院组织督导工作组开展线上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对无故不开课、擅自停课等延误教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组织开展本单位线上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开展听课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反馈听课检查记录。任课教师应及时关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跟踪学生学习进度,关注学生反馈,定期组织在线研讨、答疑,主动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并持续改进。
四、其他事项
1.各培养单位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准确完成开课课程的排课工作,并于9月13日前提交《2022年秋季学期2022级研究生开课信息统计表》至邮箱yanpei115@swu.edu.cn。系统排课数据将作为教学督导检查、年终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
2.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根据学校和培养单位教学工作安排,按要求自觉参加教学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或本单位教学秘书、辅导员反映。
3.研究生课程教学转为线下教学的具体时间,由学校研究决定后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