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有42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流动站,1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大力推进重点学科的突破、优势学科的跨越、支撑学科的崛起、新兴学科的培育,努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新财经”学科生态体系,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金融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全国最早成立公共管理学院的高校之一。十余年来,学院秉持“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遵循“入主流、办特色、做交叉”的办学理念,实施“学术立院、人才强院、民主治院”的建院思路,恪守“人格独立、严谨宽容、追求公平、责任至上”的院训,积极探索以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深度融合的发展道路,已建成为全国重要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现设有四个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七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两个本科专业(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在上海软科排名中入选A类专业。

  2005年,西南财经大学成立MPA教育中心,并集全校优势资源大力发展MPA教育。中心挂靠公共管理学院,并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以经济学为牵引、以管理学为导向,将应用教育贯穿MPA培养全过程,形成了“经管为主、多学科交融、彰显财经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养“懂经济、通管理、精政务”,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二、培养特色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依托学校经济学、管理学的传统优势,培养既有深厚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又有高水平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采取双导师制,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教授和具有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政府高层官员前来授课、担任导师、参与开题、答辩等人才培养过程。

  特色课程: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宏观经济管理与政策、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地方政府管理与创新案例分析、老龄经济与政策、健康经济与政策、教育管理与政策科学、领导科学与艺术、谈判与思维优化等课程。

  专业方向:公共行政与政府改革、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教育管理与政策、健康政策与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公益慈善(非全日制)。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周末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2年,学习年限2至4年。

  学习地点在光华校区,非全日制不提供宿舍。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选题需紧密联系公共部门实际问题、符合公共管理学科属性,论文写作要符合学术规范。按教指委要求,可以选择案例分析、调研报告、问题研究和政策分析等四种类型。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获得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学费

  总学费6.9万元/人,按年收取(3.45万元/年)。(参考以往)

 

五、报考条件及方式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9:00-22:00。

  两个时段的报名均为有效报名。报考专业代码为125200,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注意事项: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请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特别提示:加分等照顾政策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考生须按时缴费、核对确认网报信息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等工作。确认时间预计为2024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材料要求如下: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及录取

  1、考试方式

  分初试(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和复试(我校自行组织)两个阶段。

  2、初试

  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科目:(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英语二(满分100分)

  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3、复试

  时间:复试一般在2025年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

  内容:复试一般包括公共管理和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4、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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