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及《西南政法大学关于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工作进度与实施安排,决定开展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一年,不超过两年,学生毕业前须完成结项。
1.如项目组已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结题申请。研究生院集中受理各学院汇总的结题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2.如项目组研究成果满足《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结项条件,可通过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结项。
项目通过验收后,颁发《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证书》。
二、材料提交
1.申请结题的各项目,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同时提交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相关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等研究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并将上述材料按规范模板左侧胶封装订成册(纸质版5份,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姓名-xxx项目)提交至所在学院。
2.满足结项条件申请办理结项的各项目请按规范模板左侧胶封装订成册(纸质版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姓名-xxx项目-申请办理结项)提交至所在学院。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下午5点前将结题材料与汇总表(纸质版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44855296@qq.com,联系电话:67258523。(注:不接受学生提交个人结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项目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等表示项目来源的信息,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