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术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调剂相关文件及指导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上一篇: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专业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