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地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点。

  深圳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李泽沛、董立坤曾担任院系领导。1983年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1998年6月,获得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作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和社会学两个本科专业,获得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近600人。

  深圳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含8个法学二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深圳大学法学专业分别荣获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圳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诉讼法、法理学8个二级硕士点。

  深圳大学法学学科现有两个国家省部级研究基地,即“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深圳大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目前法学院还拥有9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台湾法律研究所、深圳律师研究所、香港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检法、各类企业、律师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实务型法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29人(不含推免),最终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五)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可报考(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可以报考)。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四、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研招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二)网上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25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不提供住宿。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十、学费标准

  学费共90000元,每学年注册时分别缴30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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