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成为全国首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授权点。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具备较强金融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本专业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实践型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目前,金融硕士点共有指导教师23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2名,教授7名,副教授10名。导师团队在全国金融领域有着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是一支结构优化、且有着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师资队伍。校外导师有包括政府部门、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投资管理公司在内的59名金融业界高管及专业人士担任,为学生提供从理论指导、专业实践到未来职业生涯规划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指导。

  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为本专业硕士生金融理论创新和金融实践提供了基础性的平台。近年来,深圳大学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交叉信息核心技术研究院等重要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及研究院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或人才培养协议。金融机构如长城证券、深圳平安银行、华夏保险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天必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已成为本硕士点重要的实习基地。金融电子化实验室的建立为金融学研究生提供了金融理论应用和创新的平台。Wind数据库、Bankscope数据库的引入为学生的金融理论和实践提供了强大的数据保障。

 

一、招生人数

  2025年我校拟招收金融硕士39人(不含推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办邮箱)。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二)网上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④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公布于深圳大学研招网《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ehall.szu.edu.cn/gsapp/sys/zsjzapp/index.do#/2025/4/112/025100)

​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六、复试

  复试科目:专业综合知识考核,不提供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七、录取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二)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本专业只招收定向生。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八、学制学费

  学制:3年(1.5年课程学习,1.5年完成学位论文)。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学费:共计人民币120000元(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等),每学年注册时分别缴交40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学习期间,如因课程或论文不通过而重修,可能涉及相关费用。

  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不享受学校奖助贷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经济学院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九、学位授予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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