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已公布,根据药学院2017年招生指标及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初步确定,药学院2017年拟接收校内调剂考生,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进行调剂,本文由在职研究生招生老师为大家提供天津大学硕士调剂相关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优先;
2.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天津大学)复试基本分数(含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
3.生源属于“985工程”“211工程”高校考生优先。
4.调剂考生需要经过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和药学院审核。
二、调剂方向
接收调剂的专业 | 调剂名额 | 专业背景 |
药学(专业硕士) | 2 | 医学、药学、化学、生物、材料相关背景 |
三、调剂流程
报名校内调剂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7日(周一)16:00前向药学院办公室(卫津路校区24教学楼209)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报考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同意章)、个人简历和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
1.调剂安排
调剂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3月27日16:00
调剂复试时间:2017年3月28-30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按照初试成绩及学生专业背景,组织复试,经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复试名单,请调剂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调剂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对调剂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3.录取确认
待面试合格通过后,学院统一报送拟录取的校内调剂考生名单至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录取流程。
四、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2.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专业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方式:87401830-605
邮箱:tongjun@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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