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天津财经大学对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复试办法规定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形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考生人员流动和聚集,结合我校各学科和专业的实际情况,我校将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形式。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人必须是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四)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五)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六)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四、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推免硕士生
1.接收专业:参见《天津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需要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不招收推免硕士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硕士生。
2.接收名额:各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该专业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财经大学硕士专业招生目录中查询)。
(二)直博生
1.接收专业及导师:近五年有在研国家级课题且当年考核达标的本校专职博士生导师及其研究方向所属专业。
2.接收名额:招收直博生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直博生,且占本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五、复试工作的组织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与推免生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
(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其中直博生复试小组应包含报考导师在内的5名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与评语。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每个面试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外语口语测试可在各复试小组进行,也可单独设立外语口语测试组统一进行测试。
(五)由研究生院负责对推免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六、接收程序
(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9月28日-9月29日上午9点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同意参加复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学院提供的邮箱。
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对不符合复试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直博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副教授职称及以上)2份、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对不符合复试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发送复试时间通知,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核通过,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于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6月由我校寄发给本人。
(六)特别说明:
1.直博生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或不予受理。
七、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部分内容。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专业综合能力包括以下考察部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3.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8.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二)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四)每名学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直博生复试办法: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满分为100分。
八、录取与公示
(一)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为原则。根据推免生的志愿,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二)复试成绩合格、专业排名靠后的学生,在征求其意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专业调剂。
(三)对于复试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50%的硕士专业的推免生及超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的直博生,在征求考生意愿后,进行校内调剂。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及直博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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