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以培养中国城市化、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公共事务高级管理者为目标,旨在为国家输送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一、项目介绍

  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设立于2001年,是全国首批24所获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院校之一。项目旨在培养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及技能、了解中国时代特征、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公共事务高级管理者,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制定者以及具有合作创新意识的社会管理者。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充分发挥学院四个一级学科优势,形成了一支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充分体现办学特色的公共管理学科导师队伍。

  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在同济大学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核心理念支撑下,获得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学院、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智库等学校公共平台支持,依托学校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等优势学科,以及学院公共管理、应用经济、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一级学科的学术资源,强调问题导向,构建以管理学、经济学为支撑的培养体系,培养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的公共事务管理者,引导学生关注大数据时代社会管理创新、系统分析、综合集成的理论知识,提升持续学习能力。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和专业精英。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领域做出有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团队意识和领导能力。

  (3)具备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素养、分析能力,以及扎实的写作、沟通与外语能力。

  (4)具备多学科融合的知识和能力,适应数智化、绿色化时代变革对人才发展的新需求。

 

三、政策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项目学制为3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2025年入学学费17.8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缴纳,第一年、第二年分别缴纳总学费的50%。

  注:以物价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为不断完善项目培养体系,拟对同济大学2025级MPA非全日制考生设置奖学金方案,包括新生奖学金、优秀学员奖学金、赛事及实践类奖学金等。最终以2025级非全日制MPA奖学金方案为准。

 

五、报考条件及考试内容

  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且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②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且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3年9月1日前获得研究生学位证书);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且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报考单位:

  (10247)同济大学

  考试方式:

  (21)全国统一考试

  专项计划:

  (0)普通计划

  报考类别:

  (12)定向就业

  招生院系:

  (040)经济与管理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1252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研究方向: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2)非全日制

  考试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可选日语、德语)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左右,经我校确认准考资格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安排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分数线。各学院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2.复试内容:①125200公共管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口语与听力、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

  3.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1)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2)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4)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如本简章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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