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会计硕士(高级财务管理与大数据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第二条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条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第四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五条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招生人数

  拟招生30人;

  依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培养。仅招收原单位定向生(在职培养),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不提供住宿。

 

三、普通招考

  第六条申请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到入学时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在大学本科结业后,到入学时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到入学时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

  第七条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

  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招)”(包括目录里的招生说明)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报名环节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上按照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还须按照“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须知”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报名。

  2、确认环节

  ①清华大学考点

  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上传电子照片或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具体请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

  ②其他考点

  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八条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第九条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和复试

  第十条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12月底,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第十一条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学费

  学制2年,学费29.8万

 

六、录取

  第十二条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院系将面向拟录取硕士生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为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院系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协议签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将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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