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一、证书领取安排
获学位名单公示至9月1日。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3日到诚信812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安排好证书发放工作。
请获学位人员及时关注学院通知,按时到学院领取。
二、注意事项
1、学位证书领取后应妥善保管。
2、学位档案领取后应立即提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若遗失无法补办。
2、领取学位证书、档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亦可代领,代领人必须携带 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及 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携身份证复印件恕不办理。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