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型和规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为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025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数字经济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30人,研究方向:
01(非全日制)数字贸易
02(非全日制)数字经济与产业发展
03(非全日制)数字金融
04(非全日制)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我校2025年硕士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因教育部尚未下达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人数不包含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毕业、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2025年全国研招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请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和网上确认。
考生在报考时须按照相关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可登陆研招网、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报考点网站等查看“网报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报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网上确认安排:“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网上确认,请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外埠考点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在校研究生报考,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非“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考生还须将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yzb@uibe.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我校及时联系考生,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因上述事项对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造成影响,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24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格式:2025士兵计划-姓名-身份证号)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818 数字经济综合
818 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满分 150 分。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uibe.edu.cn)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安排以我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为准。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录取办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
2.复试前学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具体详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3.我校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与调剂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七、学制学费
学制为3年,学费学费9万/年,共计27万元,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教委审批标准为准。
采取非全日制教学模式,灵活安排课程时间,以方便在职人员的学习需求。
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其他
(一)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数字经济、中国金融学院的数字经济、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
(二)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六)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七)我校将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和复试)及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
(八)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746;如考生有购买考试相关书籍需求,可咨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九)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