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校研字〔2013〕38号)文件精神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环节的有关新要求
(1)留学生博士学位论文全部由各学院负责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采取 “双盲”送审(“双盲”是指评审专家与论文作者及导师互不知晓)。
(2)同等学力博士、学习年限超过6年的博士学位论文,其同行评议由学位办负责送审。
二、相关工作具体安排
2022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安排见附件,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安排相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至学位办。
1.秋季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对象
2022年秋季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对象为:满足学位授予条件暂未毕业的研究生、已答辩但尚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
2.博士预答辩安排
满足学校发表学术论文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含同力博士,下同)可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前检测”。博士预答辩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前。
说明:学位授予环节在系统里从预答辩开始。研究生培养状态达到“开题报告考核通过”后,才能进入申请学位的流程。
3.研究生在系统里提交答辩意向申请
凡秋季有答辩意向的研究生(含留学生)须在7月15日前研究生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意向申请,同时核对基础数据,若有误,请与培养办联系。已提交过答辩意向申请的,无须重复提交。
学位办将根据提交答辩意向人数的确定秋季硕士抽查名单。具体名单于7月21日左右在系统里公布。未按时提交答辩意向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均列入抽查盲审对象范围内。
重新送审的研究生无需提交答辩意向申请,但必须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重新盲审的修改说明》至学位办,由学位办开放重审功能后,才能在系统里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答辩前检测”
研究生须在系统里提交送审版论文,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各学院于研究生送审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前检测(具体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拟定),并在系统里完成检测结果上传和送审资格审核确认。
5.学位论文评审安排
(1)2022年秋季由校学位办负责外送盲审的对象为:所有博士(免盲审及留学生除外)、被抽查盲审且未答辩的双证硕士,包含需要重新送审的博士、硕士。秋季不受理单证硕士的评审申请。
校学位办受理学位论文盲审时间为即日—7月14日及8月2日、8月3日。其中博士研究生须携相关送审材料到校学位办办理盲审手续。
(2)由学院负责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由各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完成送审。
6.答辩信息登记及审核
培养办已下发秋季《毕业生答辩登记表》至各学院,各位研究生须按学院要求到学院研工办进行答辩登记,各学院于9月8日前反馈《毕业生答辩登记表》至培养办。
7.答辩审核与学位评定授予安排
各类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盖章办理截止日期为9月23日,答辩截止日期为9月26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截止日期为10月8日,各学院报送学位材料及秋季毕业、结业名单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其中秋季毕业、结业名单报送至培养办。
校学位办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