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7人。

  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当年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以及社会需求做适当调整。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和确认缺一不可!

  详情请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和研究生处官网。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须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及国家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填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均须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考生应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招生目录。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复试时间: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2025年3月-4月,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和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初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二)③333 教育综合④865 心理学基础

  复试科目:1.外语2.专业面试3.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技术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英语二” “俄语”“日语” “数学二” “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学专业基础” “心理学专业基础”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历史学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为国家统一命题,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其他各专业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八、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10000元/生/学年。

 

九、其他说明

  1.对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参照执行二区分数线,但各专业分数线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划定并提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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