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项等级
凡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经过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后,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管理改革方面取得一定实际效果,均可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拟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申报条件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主持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须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各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评审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
4、表彰奖励: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材料务必充分翔实,成果必须真实有效,支撑材料应能够充分反映成果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效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1份,电子版为Excel格式)。
2、《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教育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附件2,纸质版各4份,电子版为PDF格式)。请务必按照《填报说明》(附件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汇编成册(材料封面见附件4,纸质版1份)。教育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2本或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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