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5年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11人,本专业只接受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专科毕业及同等学力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报考;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并在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毕业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符合招生专业对考生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录取后在入学前须退出原培养单位学籍。

  5.招生专业有对跨专业报考提出学术条件要求的,还须满足提出的学术条件。

  (五)报考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和教育类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专科毕业及同等学力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及单位信息。

  (六)我校按照招生专业下达招生计划。按照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招生的专业,招生院系所在复试前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公布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

  (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及单位信息。

  (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在复试前,学校根据上线情况确定需要加试的专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加试科目内容,考生也可提前咨询报考院系所。

 

三、报名和初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考生报考我校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网报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材料。确认方式及时间请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网报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核验材料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下载及初试安排。考生可在考前10日左右,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试有关事项按报考点、省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④827教育管理学

  复试科目:F16学校管理心理学

 

四、复试和调剂

  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方案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录取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5年6月下旬。

 

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和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1.5万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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