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及数据信息核对的通知

  各学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

  现将2023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0级博士研究生(3年制); 2019级博士研究生(4年制);2020级硕士学术型研究生(3年制);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3年制);2021级全日制硕士(2年制);2019级农村师资计划教育硕士。

  二、时间、地点和拍摄费

  时间:2022年5月29日8:30-11:3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分4组拍摄。

  拍摄费:每人12元(含纸质照片),现场扫码缴费。

  三、各学院拍摄时间安排

学院拍摄时间(5月29日)分组地点
教师教育学院8:30-11:00第1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非洲研究院11:00-11:15第1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8:30-9:20第2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法政学院9:20-9:50第2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人文学院 9:50-10:20第2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工学院10:20-10:40第2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10:40-11:00第2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8:30-9:20第3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9:20-9:50第3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9:50-10:20第3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外国语学院10:20-10:50第3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0:50-11:10第3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经济与管理学院8:30-9:10第4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美术学院9:10-9:40第4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9:40-10:10第4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音乐学院10:10-10:30第4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10:30-11:00第4组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拍摄注意事项

  因学信网对照片质量有更高要求,每位学生严格按照照片规范和要求拍摄,照片检测不通过将不予接收。

  1.拍摄前准备:请学生按下图要求准备,现场最好准备一瓶水或一些小钢丝夹子夹头发碎发,建议有检查和提醒,照片质量会明显提高。

  2.采集照片要求:

  (1)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2)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眼镜不能有反光。

  (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4)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重点注意嘴唇自然闭合。

  (5)衣着:建议身着有领衣服,应与背景**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请避免穿蓝色、绿色的衣服(照片底色为蓝色)。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提前通知有关研究生,必须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全程做好本院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的组织工作。

  2.请各位研究生看清楚各学院拍摄的时间和教室,必须严格按学院顺序在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外排队等候)入场拍照。参加拍摄研究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3.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博士、MPA、MBA、法硕)不回校集中拍摄,拍摄方式另行安排。

  4.延期毕业研究生如以前已拍,此次不需重新拍摄。

  5.幼师学院和杭高院在杭州进行拍摄,由幼师学院和杭高院负责组织,拍摄后将纸质和电子照片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6.未参加学院统一组织拍摄的学生,拍摄方式另行安排。

  散拍必记:

  浙江师范大学代码:10345

  散拍纸质照片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433研究生院培养办,祝老师收;

  联系电话:0579-82283869

  六、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和汇总

  由于毕业电子摄像直接作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照片使用,因此请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拍摄数据名单,是否有遗漏、错误,核对结果请各学院在5月25日前交培养办。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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