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开展防范校园电信诈骗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近期,我省公安机关打掉多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范校园电信诈骗工作,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防范校园电信诈骗的提示函》(教安全函〔2022〕18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防范工作,保护广大学生不受非法侵害。为有效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建设“无诈校园”,根据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校园电信诈骗,共同建设无诈校园”主题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范校园电信诈骗,共同建设无诈校园

  二、活动安排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利用典型电信诈骗案例,组织开展专题宣传警示教育。明确告知学生出租、出借、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的风险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不参与电信诈骗;同时增强学生防骗、识骗、拒骗意识和能力,不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点开陌生链接,不透露自己及家人信息,不向陌生人、陌生账户转账,不贪图小便宜,不参与和组织团购优惠返现、刷单返现、扫码赠品等活动。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思想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攀比消费、盲目消费的不良风气;强化法治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防电信诈骗纳入日常安全教育,确保防电信诈骗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提高防范能力。

  2、开展排查整治活动。要常态化对在校学生开展涉电信诈骗风险隐患大排查,组织排查学生出租、出借、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情况和受到电信诈骗的线索。要对排查出的电信诈骗风险隐患认真进行登记,积极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出租、出借、买卖学生手机卡的,要督促学生主动向辅导员说明情况,积极提供线索;能收回的,坚决收回;不能收回的,到电信部门予以注销。发现有学生受到电信诈骗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帮助学生及时止付挽损。

  3、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电话、家庭住址、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因学习、生活和工作需要,其他任何人和组织无权获得。对因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收集学生个人信息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要求和程序收集、保管及使用,不得擅自扩散和变更用途。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保护个人信息,做到个人信息不外泄;坚决拒绝他人租借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卡、银行卡,不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办手机卡、银行卡等,确保自身安全。要坚持非必要不开卡、自愿开卡的原则,指导学生审慎开卡,不得强制学生开卡。

  4.强化家校社联动。加强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的指导,引导家长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关注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养成,同时履行好监护责任,强化对学生身份证和手机卡、银行卡使用情况的监管,时时掌握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状况,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合理策划,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创新活动方法,充分运用宣传材料、宣传视频等生动直观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教育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切实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2、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收集相关图片及文字资料,形成报告,在5月16日之前将活动材料整理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edu.cn。

  联系人:王超 0371-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22年4月30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郑州大学全校学生“劳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郑州大学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通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线报名

错误提示
立即提交
提交成功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