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网讯:12月6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回复时表示,关于全日制研究生条件的规定是由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确定的。目前,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今后,经信局会向各相关单位反映,积极上会研究。具体如下:
网友留言称,他是2017年改革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2020年10月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第九条中关于对陕西的通报如下,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后,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及时修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入职后面临确定待遇和职称困难等问题。
2.在准备来合肥就业的过程中,注意到《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暂行办法》将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毕业生排除在外。上述政策与《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下文)的文件精神相违背,在该文件第二条“强化就业权益保护”中明确要求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同等对待,五部门包括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贵单位应该受该文件约束。
3. 各个省份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态度,都在积极响应国家部委和相关文件。举例而言,广东省开放非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选调生的门槛;太原市人保局9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中,已经纳入了2017改革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河南省多个地区也已经将2017年改革后的非全日制毕业生纳入了人才引进范围。 希望各位领导充分了解,充分认识,做出改变。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回复表示,关于全日制研究生条件的规定是由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确定的。目前,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今后,经信局会向各相关单位反映,积极上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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