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不准替考,违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考生凭本人研究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四、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研究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五、 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蓝)色字迹钢笔、签字笔、
圆珠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以及考试明确要求的其他用品。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果考生将违规用品带入考场或考试用品不放在指定位置,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 考生迟到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
- 1 -
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 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八、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纸(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纸(卡)作废。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考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九、 考生领到答题纸(卡)、试题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学号、学院等信息。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蓝)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答题卡须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规范。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 遇试题、答题纸(卡)等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一、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题、答题纸(卡),不准将试题、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纸(卡)、试题、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三、 本规则参照教育部相关考试要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