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班的教学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使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此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班学制与教学安排
1、学生录取后开始上课,以在职不脱产的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学习年限3-5年,理论教学时间为两年。
2、学习的具体课程按照农业推广硕士专业的培养方案所设定的课程,采取学分制度。
3.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二、关于课程教学和考核
1、课程教学一般聘请海南大学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且教学效果比较好的教师任课。
2、每门课程上课时间一般安排2个周末,最后半天为考试时间。
3、课程教学严格教学管理,每半天作为一个单元进行考勤。无故不上课1天,则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参加下期班的学习再予以考试。
4、考核方式。课程主要采用试卷考核方式,开卷或闭卷由任课教师决定。
5、课程总成绩=平时考核*30%+试卷*70%。平时考核由作业、考勤、课堂提问、案例分析构成,占30%,试卷成绩占70%。
6、关于补考。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工作需要未能参加考试,均要参加补考。
三、课堂纪律及其他要求
1、每位学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班学习,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2、上课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为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秩序,进入教室后,请关闭手机或使其保持震动状态。
4、每位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正确处理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学习期间,学员暂时不参与本单位业务。业务事宜非本人处理不可的,可在课外时间处理。
5、学员必须认真参加小组讨论和考察等教学活动。
6、全体学员要尊重老师、团结同学,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遇到问题要共同解决,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四、本规定由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