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MPA课程教学质量,提高任课教师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学校现有多媒体教学设施优势,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MPA课程课件及检查制度。
1. 任课教师开课前,应按课时计划写好教案(至少应撰写完成 50% 所授课程的教案),制作 PPT 并分别按下列规定定期接受检查。
2. 新开课程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至少一周将所授课程教案上交MPA教育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课。
3. 教案检查的内容:
①总体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②内容是否完备,繁简相宜;
③表述是否准确,语言规范;
④重点是否突出,层次分明;
⑤方法是否得当,举例恰当;
4. 电子教案和课件,须提交打印文档以备审核。
5、MPA教育中心负责每学期整理一次所开课程课件,并分类存档,作为以后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6、由MPA教育中心主持定期开展MPA课程课件制作评比工作,以提高任课教师利用课件开展教学的水平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