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网讯:2021年1月12日,在公安部五局《关于第十一批全国公安刑事技术青年人才选拔和审定情况的通报》中,安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副主任罗杨同志入选公安部全国公安刑事技术青年人才库。
罗杨,男,汉族,34岁,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8年7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2009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安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警务技术四级主管,从事痕迹检验工作11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被市、县公安机关嘉奖10余次,2011年至2013年、2017年至2019年两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荣获“十佳民警”、“优秀员”、“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参加工作以来,罗杨同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华奉献给了最爱的刑侦工作和刑事科学技术事业,用优异的成绩书写着人生、实现着人生的价值;凭借着对刑事技术工作的无限热爱和无比执着,他孜孜以求、无怨无悔地坚守在刑事技术工作第一线。在盗窃现场,为了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指纹,他不顾个人安危爬到30多米高的房屋窗台外;在火灾现场,为了查找起火原因,他不顾大量的燃烧残留焦臭气味和有毒气体,在火灾废墟中一待就是数个小时;在命案现场,为了打捞作案工具,他不顾三九严寒、冰冻的河水把身体冻僵,直至找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丢弃的匕首。
随着时代的进步,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反侦查意识也不断增强,指纹、足迹等传统刑事技术手段面临巨大挑战。罗杨同志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利用激光生物物证发现仪等新的科学仪器、技术手段,深入研究微量DNA的发现提取,极大提升了现场痕迹物证在侦查破案中发挥的作用。他运用多种勘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相结合,打破时空、地域的限制,不断拓展现场勘查的广度和深度,在侦查破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0余年来,他勘查各类案件现场2600余件,其中非正常死亡现场400余件,命案现场100余件。提取现场视频、指纹、足迹、DNA等痕迹物证3000余份,利用各类痕迹物证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参与侦破大小案件600余件,为“11.22杀人抛尸案”“1.06持枪抢劫金店案”及命案积案“20090105杀人焚尸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侦破提供了及时的破案线索和重要的法庭证据。他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先后在《刑事技术》《法医学进展与实践》《命案现场重现》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切实发挥了青年人才的引领和带头作用,为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新使命作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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